根据《恩施州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恩施州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现将拟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续签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0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咸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8-6835570
通信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90号
咸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