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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第一次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6-06-04 15:44 来源:咸丰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加大 减小


一、抽查时间

2026年6月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全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抽取比例为10%。

三、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县医保局

参与部门:县卫健局

四、抽查内容

1.牵头部门抽查事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的检查,检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

2.参与部门县卫健局抽查事项: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对符合县域医共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认可而进行的不必要重复检查问题、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问题、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问题。

五、工作步骤

1.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由联合抽查牵头部门牵头制定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相关参与部门积极配合落实,精心组织,周密谋划,严格落实,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2.创建联合抽查计划任务。通过湖北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创建联合抽查计划任务,并审核。

3.名单抽取及派发。通过湖北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采用信用差异化监管的方式,随机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4.实施抽查检查。实施实地核查时,每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联合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录入抽查结果并公示。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本次联合抽查牵头单位要及时督促指导相关联合抽查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湖北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完成公示。

6.形成结果。全部检查事项完成后,本次联合抽查牵头单位要及时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形成本次书面联合抽查检查结果,并将抽查方案、检查记录表、录入公示、检查结果等整套资料整理存档备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协调沟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牵头部门要提前搞好车辆等相关协调工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2.加强工作督办。各部门应建立领导责任制,细化工作制度,加强工作督办落实。

3.遵守纪律要求。在检查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各检查人员按照差旅费补助管理办法回各自单位报销。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吃请。

附件:2026年度咸丰县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第一次联合抽查名单.xlsx


                 咸丰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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