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决定开展本次联合抽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促进核安全与辐射环境污染防治,确保全县辐射环境安全,实施年度抽查计划,尽可能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无事不扰”,确保抽查质量,提高抽查检查工作效率。
二、抽查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9月30日
三、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以核技术利用单位为抽查对象,抽取比例和频次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实行差别化监管。对以A类经营主体为抽查对象,原则上不开展现场检查;对以B类经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比例为56%;对以C类经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比例100%;对以D类经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比例为100%;对未实行信用风险分级管理的抽查对象,抽查比例为100%。抽查数量为10家。
四、抽查内容
(一)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本次联合抽查内容:1.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使用、射线装置及转让行为的检查;2.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检查。
(二)县市场监管局本次联合抽查内容:对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五、抽查方式
本次抽查均采用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
六、实施步骤
1.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负责牵头制定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同时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县市场监管局系统管理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2.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系统管理员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各1名。
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生成实地核查记录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4.实施抽查检查。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
5.抽查结果公示及处理。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并公示,整理相关资料报县市场监管局备案。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搞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2.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抽查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
3.统一监管,优化环境。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单位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