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文件精神,县就业中心于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8日对我县恩施州振鸿商贸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共计吸纳4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吸纳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补贴标准(企业已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只能按规定给予个人补贴部分)的标准,拟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肆仟元整(¥:4000元)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咸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