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咸丰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咸财采计[2011]91号)要求,我中心受咸丰县中医院的委托,就该单位“电梯”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并有意谈判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该项目采购的谈判。
一、项目名称: 电梯
二、项目编号: XFZFCG-2011-35
三、项目内容:电梯3台(其中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供应商基本条件: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本次招标采购所列商品的合法生产(经营)、安装资格的企业(公司)。
六、报名时需携带并密封(加盖骑缝章)如下证件复印件:
(1)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国家法定质检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单位为销售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复印件以及加盖制造商公司鲜章的国家法定质检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单位自己具备电梯安装资质的须提供A级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证书复印件;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安装须提供受委托单位的A级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证书复印件、《安装委托书》以及受委托单位的《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受委托单位公司鲜章)。
(5)投标单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需提供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复印件。
(6)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内(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
七、资格预审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1)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单位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国家法定质检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资质证书原件;投标单位为销售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原件以及加盖制造商公司鲜章的国家法定质检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单位自己具备电梯安装资质的须提供A级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证书原件;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安装须提供受委托单位的A级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证书原件、《安装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单位的《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
(5)投标单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需提供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原件。
(6)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内(
八、报名时间:
九、资格预审时间:
要求各投标商在
十、资格预审结果公告时间:
十一、谈判文件售出时间及地点
十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
十三、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718-6891457
传真电话: 0718-6891075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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