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咸丰县安委会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1-12-21 16:25:53   信息采集:dzzw  关注人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路坝区工委,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安委会拟于12月22日-30日对各乡镇(区)、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32家重点企业进行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政府第339号令、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恩施州发〔2011〕17号)的情况;

  (三)今年以来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查处情况,包括整改和责任追究落实到位的情况;

  (四)按照省、州、县要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及不同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

  (五)开展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普查和整改落实及监控的情况;

  (六)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开展情况(含应急救援管理、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

  具体内容按县政府与各乡镇(区)、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重点企业签订的2011年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咸丰县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咸县安〔2011〕10号)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

  对乡镇(区)、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重点企业的考核定于2011 年12月22日至30日进行(未考核结束的顺延),具体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

  三、考核形式和方法

  (一)组织领导:县安委会组建三个考核组,组长由县安监局班子成员担任,人员从县安委会办公室抽调(分组安排见附表)。

  (二)考核形式:采取听汇报、问情况、查资料、看现场和暗访等形式进行,坚持汇报与抽查相结合、检查与督促整改相结合,年终考核与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时,被考核单位要向考核组作工作汇报并提交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汇报材料、述职报告应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考核组和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考核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请各乡镇(区)、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乡镇(区)、本部门、本企业的自查自评工作,并对照《考核细则》填写自评表。其中,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以年终实际数为准。

  四、考核要求

  (一)各考核组要严格按照《咸丰县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前,各组要认真组织学习,熟悉《考核细则》的条款,掌握考核检查的有关内容和方法,保证考核工作质量。

  (二)考核组要严格要求,严肃纪律,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考评,不得因考核工作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对考核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考核组要督促有关单位制定措施、明确责任、认真整改落实。

  附件:考核分组安排表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考核分组安排表

组别

 

 

考核单位

屈 国 平

(县安监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402786998

蓝坤山

魏永东

11

乡镇(区)

袁 建 民

(县安监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907266705

刘宏安

陈文华

23个行业

主管部门

   

(县安监局纪检组长)

联系电话:13971888573

 

覃光培

32家重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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