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0年货物类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0-8-17 16:43:19 信息采集:政府采购 关注人数: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咸丰县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中心现对2010年度县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计算机(台式、笔记本电脑)、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一体机(含便携式一体机)、刻录机、投影仪(含影幕)、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摄影摄像器材;空气调节器(空调、除湿设备)、电视机、影碟播放机、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热水器;档案柜、办公及专用家具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在咸丰县城内有供货能力、经营场所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XFZFCG-2010—61
二、采购内容:
第一包:计算机(台式、笔记本电脑)、显示器、一体机(含便携式一体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刻录机、投影仪(含影幕)
第二包:照相机、摄像机、摄影摄像器材
第三包:空气调节器(空调、除湿设备)、电视机、影碟播放机、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热水器
第四包:档案柜、办公及专用家具(可以只投档案柜或办公及专用家具,也可全部投)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
3、在咸丰县境内有独立的经营场所,设有独立银行账户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符合协议供应商准入资格的公司(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体系且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节能标准、环保标准。
4、本次协议供货招标活动拒绝联合投标。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0年8月24日起至2010年8月26日止(上班时间)到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楚蜀大道国税局十三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并密封(加盖骑缝章)如下证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司、企业);
④产品授权销售证明书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是一事一托);
⑦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加盖鲜章。在资格预审时提交以上(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可以用复印件外)所有资料的原件,电子扫描件不予认可。
五、资格预审时间:
2010年8月27日上午9:30(要求各投标商在2010年8月27日上午9:20以前提交相关资格预审文件,预审后退回原件)。
六、资格预审情况公告时间:2010年8月27日下午
七、购买标书时间:
2010年8月30日- 8月31日(上班时间)
八、购买标书地点: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楚蜀大道国税大楼十三楼)。
九、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十、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一、联系方法:
联系人: 夏先生 吴女士 覃女士
联系电话:0718-6891457 传 真:0718-6891075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О一О年八月十七日
新闻线索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 2007-2008 www.xianfe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6020025号

咸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feng.gov.cn
主办单位: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咸丰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网络支持: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咸丰县分公司 程序支持:咸丰县楚翰工作室
通信地址: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445600
电话传真:0718-6826498 网站信箱:webmaster@xianfe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