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央空调及热水系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0-8-11 14:56:58 信息采集:政府采购 关注人数:
依据咸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咸财采计[2010]464号计划函要求,我中心受咸丰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该院“中央空调及热水系列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并有意谈判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该项目采购的谈判。
1、项目名称:中央空调及热水系列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 XFZFCG-2010-48。
3、项目内容:
咸丰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空气源热泵中央空调及热泵热水系列设备采购及安装(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供应商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在谈判前提交报名时递交的(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所有资料的原件。在谈判前由谈判小组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后退回原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
7、报名时间
2010年8月11日—16日(上班时间)。
8、谈判文件售出时间及地点
2010年8月17日(上班时间)到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9、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10年8月25日上午8:30时至9:30时,逾时恕不受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在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同时交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元,本地供应商以现金方式交纳,外地供应商可以直接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我中心账户,账户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咸丰县支行(咸丰县财政局往来资金财政专户),账号:17-7492 0104 0002 842。
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10、开标时间:2010年8月25日上午11:00时整。
联 系 人: 夏先生 吴女士 覃女士
联系电话: 0718-6891457
传真电话: 0718-6891075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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