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尖山乡民族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已由咸财采计[2010]40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尖山乡民族中学,建设资金来源校舍安全工程预算内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ESTXZBXF2010-12;总投资:136万元人民币;新建建筑面积约153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报告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建设地点:咸丰县尖山乡民族中学院内;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9月;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3月;施工工期:210个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企业、相应项目经理叁级、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有类似工程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县外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招投标准入备案表。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七家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北京时间2010年8月11日至2010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分,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到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代理部登记,再持登记表、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上所有资料备复印件一套加盖申请人公章)到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代理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9日下午5.00时,地点为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代理部。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咸丰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丰县尖山乡民族中学
地址:咸丰县尖山乡民族中学
邮编:445600
联系人:谢军 覃方应
电话:0718-6821491 13477264980
传真:0718-6821491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代理部
地址:
邮编:445000
联系人:刘翠碧
电话:13277550508
传真:
201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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