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丰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0-7-13 17:19:12   信息采集:dzzw  关注人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路坝区工委,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咸丰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咸丰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45号)和州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政府决定对我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为做好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范围和任务

  这次清理的范围是2009年12月31日之前县政府和各乡镇(区)、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任务是围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通过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查找出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区别轻重缓急,分类进行处理,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清理原则

  (一)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这次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45号)和州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规范性文件存在的与上位法不一致的问题。

  (二)坚持服务经济发展的原则。要把这次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与全面清理涉及向企业收费、摊派的规定结合起来,从制度上、源头上切实解决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要注意对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梳理、查找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分类处理。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未列入继续有效的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清理标准

  (一)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宣布失效:

  1、适用期已过;

  2、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规定的事项、任务已完成,实际上已经失效。

  (二)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宣布废止:

  1、主要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特别是没有法律依据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项目;

  2、主要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如违法规定市场准入条件,违法设定行业垄断、地区封锁,违反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关系原则,影响环境和资源保护,影响节能减排,含有"零地价"、"零执法"、"挂牌保护"等内容,违法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等;

  3、主要内容已被新的上位法代替;

  4、主要依据的上位法已废止或失效。

  (三)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修改:

  1、个别条款与上位法不一致,但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必要继续实施;

  2、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

  3、监督管理职责已调整、监督管理方式已改变。

  (四)规范性文件内容符合上位法,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必要继续实施的,可予保留。

  对上述情形以外的规范性文件,各乡镇(区)、县政府各部门认为应当修改或废止的,可结合具体情况提出清理意见。

  四、实施步骤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各乡镇(区)、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从2010年7月中旬开始,至2010年8月底完成,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周密部署(7月9日-7月18日)。拟订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和负责清理部门由县政府法制办编制,各乡镇(区)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由各乡镇编制,县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由各部门编制。

  (二)分头清理(7月19日-8月1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先行清理。几个部门联合起草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由牵头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清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清理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保留等处理意见,填写清理情况统计表,形成清理工作报告,并于8月1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区)、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负责清理。

  (三)汇总审查(8月2日-8月20日)。县政府法制办集中人员、集中时间,汇总、研究各部门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提出审查意见,形成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于8月中旬报县政府审定。

  (四)公布上报(8月21日-8月31日)。县政府将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各乡镇(区)、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和目录由各乡镇(区)、县政府各部门向社会公布。县政府法制办起草全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报告,经县政府审定后,将清理工作报告、情况统计表和目录上报州政府,并抄送州政府法制办。

  五、清理工作要求

  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是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举措。各乡镇(区)、县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清理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领导和督促,并确定一位负责同志负总责,明确任务和责任,集中力量做好清理工作。

  各乡镇(区)、县政府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县政府。

  附件:1、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2、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建议表。


附件1 县政府(政府办)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位:                                      填表日期:

 

规范性文件名称

 

清理意见、建议

 

 

 

 

 

 

 

 

 

 

 

 

 

 

 

 

 

 

 

 

 

 

 

 

 

 

 

 

 

 

 

 

 

 

 

 

 

 

 

 

 

 

 

 

 

 

 

 

 

 

 

 

 

 

 

 

 

 

 

 

 

 

 

 

 

 

 

 

 

 

 

 

 

 

 

 

 

单位印章:

 

注:“清理意见、建议”栏分别填写继续有效、需要废止、修改。

 

序号

文号日期

                

清理单位

1

咸政发〔200622 2006113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应急办

2

咸政发〔200718   2007720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政局

3

咸政发〔200720      2007728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

民政局

4

咸政发〔200721号(2007814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财政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政局

5

咸政办发〔200725号(2007426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农村宅基地和经营性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局

6

咸政办发〔200745号(2007610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民政局

7

咸政办发〔200747号(2007615日)

关于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代扣代征的通知

 

8

咸政办发〔200757号(2007719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政局

9

咸政办发〔200760号(2007720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医保局

10

咸政办发〔200761号(2007720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县级储备粮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粮食局

11

咸政办发〔200763号(2007728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暂行办法》通知

车管办

12

咸政办发〔200765号(2007815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局

13

咸政办发〔200790号(20071210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局

14

咸政发〔200811     2008519日)

关于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的决定

法制办

15

咸政发〔200815

2008620日)

关于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开征污水处理费的通知

环保局

16

咸政发〔200816

2008713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政府办

17

咸政发〔200818

2008813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医保局

18

咸政发〔200822

20081027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政府新闻发布制度(试行)》的通知

政府办

19

咸政办发〔20086

2008228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保局

20

咸政办发〔200810

200837日)

关于转发县人口计生局等部门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计生局

21

咸政办发〔200818

200847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森林火警(灾)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林业局

22

咸政办发〔200831

2008513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保局

23

咸政办发〔200832

2008513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人保局

24

咸政办发〔200834

2008519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乡镇财政体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局

25

咸政办发〔200837

2008522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审批中心

26

咸政办发〔200853号(200873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及开山取石等审批程序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通知

经信局

27

咸政办发〔200870

2008910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乡镇集体兽医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畜牧局

28

咸政办发〔200878

20081014日)

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支持咸丰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

 

29

咸政办发〔200883

20081027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卫生局

30

咸政办发〔200887

20081117日)

关于调整煤炭税费标准的通知

地税局

31

咸政办发〔200894

200812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食品用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教育局

32

咸政发〔20091

200919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烟水配套工程运行管护暂行办法的通知

 

33

咸政发〔20092
2009415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试行)》的通知

卫生局

34

咸政发〔20093
2009610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综治办

35

咸政发〔20094
200978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城建局

36

咸政发〔20095
2009823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民政局

37

咸政发〔20096
20091211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惠农政策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局

38

咸政发〔20097
20091230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经局

39

咸政办发〔200957
200983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医保局

40

咸政办发〔200974
20091116日)

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医保局

41

咸政办发〔20071
2007116日)

关于加强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奖金发放管理的通知

财政局

42

咸政办发〔200638
2006514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乡镇转制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医保局

43

咸政办发〔200643
2006515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防雷管理规定》的通知

气象局

44

咸政办发〔200652
200676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局

45

咸政办发〔200656
2006727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环境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

环保局

46

咸政办发〔200657
2006727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环保局

47

咸政办发〔200680
2006926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局

48

咸政办发〔200683
2006109日)

关于印发《县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

医保局

49

咸政办发〔200684
20061011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经济开发区居民建房宅基地安置办法》的通知

开发区

50

咸政办发〔200685
20061016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城区门牌设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民政局

51

咸政办发〔200686
20061016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民政局

52

咸政办发〔200687
20061016日)

关于加强官坝坪坝营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公路沿线规划控制管理的通知

交通局
住建局
国土局

53

咸政发〔20068
2006313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住建局

54

咸政发〔200624
20061211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移民局

55

咸政办发〔20054
2005112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城乡特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民政局

56

咸政办发〔200560
2005428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建设石料开采秩序的通知

国土局

57

咸政办发〔200569
2005530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部门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政局

58

咸政办发〔200594
2005825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城乡街路巷名称和门楼院牌设置名称办法》的通知

民政局

59

咸政办发〔2005107
20051114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住建局

60

咸政发〔200528
20051114日)

关于加强全县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农业局

61

咸政发〔200529
20051114日)

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

民政局

62

咸政发〔200534
20051230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医保局

63

咸政发〔200535
20051230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医保局

64

咸政办发〔200449
2004423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乡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住建局

65

咸政办发〔2004130
2004108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煤矿管理规定》的通知

经信局

66

咸政办发〔2004133
2004108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城市供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住建局

67

咸政办发〔2004139
20041027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住建局

68

咸政发〔200428
200491日)

关于实施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

民政局

69

咸政办发〔200394
2003922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屠工屠商管理办法》的通知

畜牧局

70

咸政办发〔2003100
2003926

关于印发《咸丰县电力设施保护若干规定》的通知

经信局

71

咸政发〔200315
2003512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查处违法占用土地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土局

72

咸政发〔200324
2003101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土局

73

咸政发〔200325
2003101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规定》的通知

国土局

74

咸政发〔200326
2003101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土局

75

咸政发〔200337
20031127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民政局

76

咸政办发〔200251
2002322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离退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医保局

77

咸政办发〔200273
2002424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社会收费统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政局

78

咸政办发〔200293
2002529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住建局

79

咸政发〔20025
2002228日)

关于危险性较大行业实行业主安全生产责任强制保险的通知

安监局

80

咸政发〔200229
2002927日)

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

国土局

81

咸政发〔200232
20021023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改局

82

咸政发〔200243
20021226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局

83

咸政发〔199532     1995717日)

关于印发咸丰县矿产品准运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局

84

咸政发〔199816     1998710日)

关于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政局

85

咸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