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县煤矿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0-5-27 16:34:54   信息采集:dzzw  关注人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路坝区工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5月8日,利川市忠路镇水井湾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燃烧事故,造成10人死亡,6人受伤。为吸取事故教训,根据鄂政办电〔2010〕90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县煤矿停止生产和建设,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并对存在的隐患予以坚决整改。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此次煤矿停止生产和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煤矿,通过安全大检查和停产整顿,督促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排查治理煤矿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检查

  采取企业为主和政府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10个方面:

  (一)矿井通风。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合理;通风设施必须完善可靠;采区要实现分区通风;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要达到规定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和不合理的串联通风。

  (二)瓦斯治理。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探头安设位置、质量和标校符合规定;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三)采掘布置。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生产布局科学合理;采掘接替正常;杜绝"剃头下山开采";有规范真实、填制及时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严禁煤矿非正规采煤、以采代掘、多头作业等。

  (四)机电管理。井下机电设备保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没有取得煤矿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斜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五)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加快推进支护方式改革,生产矿井必须实行单体液压支柱。

  (六)水害防治。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制定并落实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完善防排水系统;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七)建设项目管理。建设项目开工各种审批手续和证照必须齐全,必须按设计组织施工;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时,必须及时履行变更审批手续;严禁技改矿井组织生产;严禁超工期建设。

  (八)安全保障措施。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并按规定配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煤矿企业负责人和调度值班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悬挂避灾路线牌,并要求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

  (九)安全生产制度。煤矿企业要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禁以包代管,层层转包。

  (十)职工教育培训。煤矿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煤矿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安全有效的自救器。

  三、停产整顿

  各煤矿企业要成立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停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订停产整顿方案,并立即停产整顿。停产整顿方案包括整顿内容、整顿要求、整顿时间、整顿责任人、整顿安全技术措施和整顿资金等,并建立台帐。

  各乡镇(区)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监督,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严禁煤矿企业井下从事与整顿无关的作业,严禁边整顿边生产。

  四、检查验收

  煤矿企业自查整改结束,报请乡镇(区)政府检查;乡镇(区)政府检查合格,报请县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县人民政府组织检查验收合格,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上报州验收复查;州验收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县人民政府将按照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辖区内煤矿安全状况,制定检查验收标准,并严格检查验收。对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

  五、组织领导

  (一) 成立专班,强化领导。为加强对全县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咸丰县煤矿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向军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张仁谦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胜斌、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吴义明、县安监局局长杨军、县商务局局长、县工业联合会会长雷超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要加强配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县工业联合会原则上负责全县技改矿井的检查验收工作,县安监局原则上负责全县生产矿井的检查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检查审批责任,对因放松标准、检查不严,企业恢复生产和建设后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统一要求,严把关口。按照文件中10个方面的内容,严格制定检查验收标准,进行检查。不准降低标准,要严把关口,坚决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督。要加强对检查验收工作的监督,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不徇私情,对假公济私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坪坝营风光
文章搜索

咸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feng.gov.cn
主办单位: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咸丰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网络支持: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咸丰县分公司 程序支持:咸丰县楚翰工作室
通信地址: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445600
电话传真:0718-6826498 网站信箱:webmaster@xianfeng.gov.cn



网站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