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优化发展环境,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承诺:
一、全面推行阳光政务。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对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消费维权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及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的全面公开,同时做到公开的载体多样化,办事大厅的政务公开栏要醒目并及时更新变化的内容,便于群众知晓和监督。
二、全面提高服务水平。认真落实省局《关于突破性做好市场主体准入工作促进市场主体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定》,简化程序,降低门槛,缩短时限,改进服务,提高效能,积极有效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更加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强化市场监管,充分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有效实施“市场秩序优化”、“放心消费保护”行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完善12315消费者投诉受理工作,将投诉网点延伸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街道等,有诉必接,有接必处,快速处置,积极、高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水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四、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制”,推行行政执法“约谈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按照工作岗位划分风险级别和确定风险点,分别制定具体的风险防范措施。
六、加强队伍建设,重点整治并杜绝以下十个问题:(1)违法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处罚的;(2)在执法、办理证照过程中“吃、拿、卡、要”,乱收费、搭车收费以及谋取其他好处的;(3)不文明执行公务、态度冷漠、语言生硬、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4)着工商制服不规范的;(5)执法车辆使用不规范的;(6)工作日中午饮酒的;(7)不落实首问负责制,增加行政服务对象办事难度、成本,或者对行政服务对象提出的正当要求、意见建议置之不理的;(8)不落实岗位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办事效率低下的;(9)粗暴管理、野蛮执法,刁难企业和群众的;(10)违反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禁令”的。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电话:0718—6822250,电子信箱:xfjcs@egs.gov.cn。
咸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0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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