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生火为该男子取暖。
1月2日晚,尖山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因与女友发生口角后跳河轻生的男子。
当日傍晚6时许,尖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从青狮峡口的吊桥上跳到河里去了。接警后,值班民警火速赶到现场,事发地位于青狮峡口吊桥处,当时天已黑,在强光手电的照射下,民警看见一男子站在河中,距河岸五六米远,河水已漫过他的腰部,如果他继续向河中走去,将会被河水淹没。
民警马上开始对其做思想工作,劝其自行上岸。但该男子闭口不答,半个多小时过去了,救助毫无进展。
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民警准备下河去强行带离,该男子突然情绪激动,称如果民警靠近他,后果将不堪设想。考虑到该男子所处位置的特殊性和当时的光线条件等都非常不利,民警不得不放弃强行带离的方案。
这时,得到消息的当地群众纷纷赶到,民警希望依靠他的亲朋好友劝其上岸,但现场没有一个人认识该男子。
民警不得不又转移到做思想工作上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在强有力的思想工作下,该男子由最初的一言不发开始慢慢转变,偶尔回答民警的问话。突然,该男子提出见到女友刘某后他才上岸。通过电话联系,刘某表示愿意前来,但路远天黑,一时半会也赶不到。
派出所民警仍不放弃向其做思想工作。终于,该男子提出,除教导员辛强外,现场所有人员全部离开,他会主动上岸。在民警的指挥下,现场人群散开,在刺骨的冷水中站立了约一个小时的男子终于一步一步走上岸。
后经了解,该男子姓张,系高乐山镇人。张某当天下午因与女友刘某发生口角后,一时想不开,跳河轻生。接到消息的张某家人迅速赶到,将张某接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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