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电力公司关于更改抄表时间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0-1-28 10:56:38 信息采集:dzzw 关注人数:
全县广大用电客户: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决定,从2010年2月份开始,每月抄表时间由原来的1日至10日改为16日至25日,交费时间由原来的当月24日前改为次月10日前,滞纳金收取时间则由原来的当月25日起改为次月11日起。给广大客户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咸丰县电力公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新闻线索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 2007-2008 www.xianfe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6020025号

咸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feng.gov.cn
主办单位: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咸丰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网络支持: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咸丰县分公司 程序支持:咸丰县楚翰工作室
通信地址: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445600
电话传真:0718-6826498 网站信箱:webmaster@xianfe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