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0-1-22 9:09:38   信息采集:dzzw  关注人数: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州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恩施州组通[2010]3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绩效考核,实行量化考评,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勤政廉政建设,现就我县2009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内容和等次

  公务员年度考核要严格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的内容和标准进行,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德和绩。要把德放在首要位置,从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公务员的德。要把绩放在突出位置,重点考核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果。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二、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公务员年度考核要结合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由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一)考核方法

  公务员年度考核要坚持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做到相互补充,相互印证,不断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1、细化量化测评要素。要结合各部门、各岗位的实际,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细化测评要素,量化考核标准,合理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和分值,积极探索并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分级分类、科学简明、操作性强的考核指标体系,不断提高考核测评的操作性。

  2、加大领导测评权重。要推行量化测评,实行主管领导测评和群众测评相结合。加大主管领导测评权重,主管领导测评和群众测评应各占被考核人总分值的50%。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公务员的考核,要引入服务对象评价机制,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非窗口单位公务员要在-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对公务员进行多渠道、多角度的考核评价。

  3、重视平时考核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平时考核制度,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日志、定期小结工作、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公务员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二)考核程序

  公务员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被考核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和进行民主测评;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

  4、由本部门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三、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核定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被省(部)级以上授予荣誉称号或记集体二等功以上、受省(部)级以上行政性综合表彰单位和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评先进单位,在组织年度考核时,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控制在20%以内;受省(部)级以上行政性单项表彰或受地(厅)级行政性综合表彰以及记集体三等功的单位,在组织年度考核时,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控制在18%以内;其他单位在组织年度考核时,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控制在15%以内;凡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在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以及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评未达标单位,在组织年度考核时,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应控制在10%以下;参加年度考核人数较少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不突破本地区年度考核总的优秀等次比例限额的前提下统筹研究确定。

  优秀等次名额原则上由各部门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核定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核备案。对擅自提高优秀等次比例名额的部门,考核主管部门不予审批,其考核结果无效。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5、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组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开展健康疗养等活动。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无职可降的,应予降低一个级别;无级别可降的,应予降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如果其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均处于最低状况,则不再降低,但须对其诫勉谈话,给予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进;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对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和第一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高基本素质的离岗培训。离岗培训应按照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组织实施。

  五、考核结果的审核备案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给予嘉奖或记三等功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填写《公务员奖励审批表》,经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核后,按管理权限审批。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公务员年度考核备案统计表》、《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人员备案名册》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备案。

  年度考核结果备案结束后,应将《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和《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把年度考核作为完善公务员制度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2010年2月5日前完成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要建立考核工作责任制,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考核方案,大胆创新考核方法,严格规范考核程序,力戒形式主义。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参照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政策和方法进行。

  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政策执行,但比例纳入单位公务员一起计算,并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附件:

  1、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核定表

  2、公务员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

  3、公务员年度考核备案统计表

  4、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表

  5、公务员年度考核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人员备案表

 

 中共咸丰县委组织部咸丰县人事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公务员考核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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