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猪产业的决定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9-9-4 10:12:16   信息采集:dzzw  关注人数:

 

咸政发〔2006〕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路坝区工委,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生猪产业,把咸丰建成全省生猪生产大县、畜牧强县,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抢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机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支撑,以标准化生产为方向,围绕“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技术标准化、投入多元化”工作思路,不断优化区域布局,壮大基地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咸丰绿色生猪生产品牌,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全省生猪生产大县和畜牧强县。
  (二)奋斗目标:到“十一五”期末,全县生猪生产实现“112182”目标,即户平饲养母猪1头,年存栏能繁母猪10万头,年生猪饲养量达到200万头,年出栏商品猪100万头,年生猪产值达到8亿元,农民年人均生猪收入达到2000元。
  二、优化区域布局,实行规模生产
  (三)实行区域化布局。根据全县“十一五”发展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发展规划,结合各乡镇资源优势和农户养殖习惯,科学制定全县生猪产业基地发展规划,确立尖山乡、朝阳寺镇为仔猪主产基地,清坪镇、高乐山镇、活龙坪乡、忠堡镇为肥猪主产基地,丁寨乡、甲马池镇为中猪主产基地,尖山乡、清坪镇为“湖川山地猪”保种基地,尖山乡谢家坝村为“湖川山地猪”纯繁基地,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
  (四)推行规模化养殖和专业化生产。采用小区带大户、大户带农户的办法,实施规模发展战略,推进生猪生产由分散养殖、初放经营向规模化养殖、专业化生产转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全县建立生猪生产小区20个;加强小区管理,规范生产程序,实行统一供种、统一防疫、统一饲料配比、统一销售网络,节约生产成本,提高综合效益。以行政村或相对连片区域为单位,发展生猪养殖专业村50个以上,发展饲养规模在50头以上的专业户5000户以上,扶持畜牧产业化企业与畜牧兽医人员、农户联办规模化生猪养殖场,鼓励农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业主和畜牧科技人员兴建养殖基地,增强规模效益。
  (五)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加大生猪养殖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力争全县引进饲养规模达到1万头的养殖企业1家,各乡镇引进建成饲养规模5000头的养殖企业1家,并在政策、资金、信贷上予以大力扶持,使之成为科学养殖示范基地。继续扶持高乐山镇官坝村—核桃园,尖山乡大石沟村—朝阳寺镇鸡鸣坝村,活龙坪乡茶林堡村—观音塘村三个瘦肉型生猪生产基地建设。各乡镇要高标准建设一批生猪生产示范基地,带动当地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推行产业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
  (六)突破性发展龙头企业。坚持择优扶强,培育壮大产业化龙头企业,力争到2010年,全县培植1家产值和销售收入过亿元的畜禽产品加工企业。县财政、扶贫办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县内各金融机构每年安排一定的贷款,全力支持畜禽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积极组织畜禽产品加工企业申报国家、省技改贴息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发夏食品公司作为全州农业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作用,争取更多信贷支持。实行县领导和县直部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对发夏食品公司等骨干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促其做大做强。以优势资源、优势项目、优良环境为依托,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加快引进一批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推动畜禽产品加工业提档升级。鼓励和支持各类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等形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形成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畜牧产业化经营水平,推动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七)加强流通体系建设。根据全县生猪生产区域布局,科学规划,加快生猪综合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建设,确保每个乡镇有一个生猪交易中心市场,每个小集镇有一个片区交易市场。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力争把尖山仔猪交易市场建设成为辐射整个武陵山区的国家级生猪交易市场。适应农业标准化要求,认真搞好与大中城市产销协作工作,着力做好品牌肉对接,创建咸丰肉制品品牌。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生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力军作用,大力扶持生猪营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形成与生产、加工相适应的销售队伍。建立畜禽及其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对出县境的畜禽及其产品在办证、收费等方面提供便利,畜禽及其产品运输车辆,凭畜牧部门开具的产地检疫证明及消毒证明,免收道路通行费。努力培植加工型、贸易型出口企业,扩大生猪等畜禽产品出口,力争出口额年均增长10%以上。
  (八)积极延伸产业链条。把发展饲料工业和皮革加工业作为优化全县养殖产业结构、延伸生猪产业链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措施来抓,充分挖掘生猪产业发展潜力,大力发展中小型饲料加工企业和皮革加企业,推动饲料工业和皮革工业的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引进和建成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强的大型加工企业。力争到2010年,全县饲料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皮革加工能力达到10万张。
  (九)加大特色品牌创建力度。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大生猪产品商标申报和注册力度,力争有1—2个产品成为省、州级名牌产品。鼓励和扶持发夏食品公司等龙头企业加大生产投入,加强技术改造,采用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咸丰特色的精品名牌。整合全县生猪生产资源,着力打造“尖山仔猪”品牌。认真抓好“湖川山地猪”的品种保护、开发与利用,积极申报“湖川山地猪”保种项目,使之升格为国家级良种保护,发挥更大的品牌效益。加大瘦肉型生猪普及力度,改善生猪产品品质,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十)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争取省财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专项补助资金,采取政府扶持、大户牵头、农户参与、市场运作的办法,大力发展养猪行业协会、生猪运销联合体、饲料加工等生猪产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统一供苗、统一供料、统一供药、统一回收的运作方式,及时为农户提供技术推广、防疫治病、产品销售、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服务,逐步建立起政府搭建服务平台,专业协会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管理机制,使我县生猪产业步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轨道。
  四、依靠科技兴畜,推行标准化生产
  (十一)大力推进生猪标准化生产。高度重视生猪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以生产优质绿色产品为目标,制定和完善具有咸丰特色的生猪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扎实抓好良种引进、饲料监测、饲养环境、疫病防治等生产全过程的监管,确保我县生猪产品达到“三无”(无规定疫病、无违禁添加剂和无规定药物残留)标准。加大“绿色畜禽产地认定”、“绿色畜禽产品认证”申报力度,支持各类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标志和ISO系列标准认证。力争到2010年,全县获得“无公害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畜禽产品达到5个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全部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环保体系认证,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绿色畜禽产品基地”县,打造咸丰优质绿色生猪生产品牌,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十二)加大生猪品种改良力度。大力实施生猪品种改良,有计划地引进大约克、长白、杜洛克等外来优良种猪,强力推行内三元杂交,到2010年,全县生猪内三元杂交品种改良面达到85%。加强良种扩繁体系建设,逐步推行“龙头企业建核心群,养殖大户建繁殖群,专业户建生产群”的三级良种扩繁体系。加大标准化人工授精站(点)建设力度,按照每300头母猪配建一个标准化人工授精站的要求,全县建设标准化生猪人工授精站(点)200个。认真贯彻执行《种畜禽管理条例》,加强对生猪人工授精站点的管理,坚决取缔不合格的及无证经营的生猪人工授精站(点);严格实行引种报批手续,严厉打击非法引种行为,强制淘汰中约克等不适合我县发展的生猪品种。
  (十三)加快畜牧科技推广。按照“稳定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钱养事”服务机制;放开兽医诊疗市场,实行兽医诊疗准入制度,严禁未取得《兽医诊疗资格证》的人员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畜牧技术推广服务实体,鼓励畜牧科技人员采取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方式开展有偿服务,建立多元化的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按照“一户培训一个养殖能手,一村创办10户科技示范户”的要求,深入实施畜牧科技入户工程,大力推广生猪生产“五改”技术(即改单一饲料为混合饲料、改熟食浠喂为生食干喂、改喂憨猪为适时出栏、改旧式栏圈为新式栏圈、改采野猪草为种植优质牧草),结合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重点解决好人畜分居问题,大力推广“猪-沼-果、猪-沼-鱼、猪-沼-菜(烟)”等生态养殖模式,形成以猪促沼、以沼促农的良性循环,提高生猪生产的综合效益。
  (十四)全力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动物防疫免疫责任制,推行“1+1”的防疫工作模式,狠抓动物预防免疫接种,确保免疫密度、免疫标识配戴、免疫卡正确填写、免疫档案完好保存达到100%。加强疫情监测,定期开展疫情普查;依托“十户治安联防户”,建立“动物疫情监测报告中心户”,完善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加大财政投入,将动物防疫及疫情监测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检疫,做到有宰必检、临栏检疫;着力抓好生猪饲养场所、批发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场(点)等重点部位以及出入境运输车辆的消毒工作,截断疫源传播途径,从源头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十五)加大畜牧行政综合执法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畜牧行政综合执法,确保畜产品安全和畜牧产业健康发展。规范生猪的屠宰和加工,依法加强屠工管理,坚决取缔私屠滥宰,严厉打击逃检、拒检等不法行为。加大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市场监管力度,严格实行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饲料和添加剂,确保广大养殖户用上“放心料”,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安全肉”。畜牧部门要不断完善执法设施和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加强畜牧兽医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以钱养事”运行机制,稳定基层防检队伍,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增强服务生猪产业发展的能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激励扶持机制
  (十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预算资金,建立生猪生产奖励基金。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生猪生产表彰大会,将生猪生产纳入经济目标责任制范围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前三名的乡镇予以奖励;对达到“生猪生产大村”、“生猪生产专业村”和“生猪生产小区”标准的,分别奖励2000元;对发展长大二杂母猪50头以上的专业户奖励1500元;对从事生猪营销年达到5000头以上的奖励3000元;对从事“湖川山地猪”纯繁养殖的养殖户,每产一窝仔猪补助200元;对有突出贡献的各级党政干部、科技人员以及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奖励范围。
  (十七)强化政策扶持。生猪规模养殖户修建圈舍占用土地,原则上视为农业生产设施用地,不计入宅基地面积,不收取耕地占用费。农户兴建栏舍用材,由林业部门按照“依法审批,凭证采伐,指标优先,简化程序,强化监管”的原则,及时办理自用材采伐手续,并免收工本费。
  (十八)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养殖户、企业投入为主,政府引导投入为辅”的原则,多方筹集发展资金。县财政每年从农业切块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作为生猪产业专项发展基金。县直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用足用活相关政策,对新建的生猪加工和流通企业、种猪生产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优先立项,争取国家资金投入。金融部门要积极争取贷款政策,扩大以农户小额信贷为主的信贷范围,放宽贷款额度,增加信贷投入,着力解决生猪产业发展资金难题,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优势资源为依托,吸引更多外资参与生猪产品开发。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创造宽松环境,鼓励工商企业、科技人员以及个体私营业主投资兴办生猪养殖厂和加工、营销企业,拓宽生猪产业的投入渠道。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县乡两级政府要把生猪产业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切实细化工作措施,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县直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及时提供优质服务,形成生猪产业发展工作合力。
                                                                二OO六年八月十七日

 

坪坝营风光
文章搜索

咸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feng.gov.cn
主办单位: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咸丰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网络支持: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咸丰县分公司 程序支持:咸丰县楚翰工作室
通信地址: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445600
电话传真:0718-6826498 网站信箱:webmaster@xianfeng.gov.cn



网站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