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9-12-9 10:49:34   信息采集:dzzw  关注人数:

咸县安【2009】8号


 

咸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路坝区工委,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县上下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抓手,积极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已进入冬季,随着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趋于频繁,全县安全生产亦将出现全新的情况。面对新的安全生产形势,全县上下必须高度警觉和重视。为全面落实我县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确保我县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根据州安委会的统一安排,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下简称"冬季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切实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效率,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有效好转。

  二、实施范围与重点

  "冬季行动"重点在全县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旅游、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公共聚集场所)和建设建筑等行业领域开展。主要是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和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建设行为。

  三、时间安排

  从2009年12月1日起,至2010年1月31日结束,时间共两个月。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单艳平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胜斌、县安监局局长杨军为副组长,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冬季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冬季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安监局,杨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2009年县安委会印发的《咸丰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咸县安【2009】6号)和此次专项行动的要求,落实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及时组织开展检查、抽查、督办或采取现场办公会等形式全面抓好冬季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对涉及安全生产领域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发现一处治理一处消除一处,并结合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工作经验,为抓好2010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冬季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重大意义,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有利于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有利于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原则,把冬季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认真抓实抓好。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治理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治理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冬季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09年12月15日前报县冬季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监局)。

  3.细化措施,硬化责任。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各企业和各生产经营活动场所的责任主体,分别负责其辖区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冬季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县属重点企业、各事业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场所责任主体,负责具体落实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冬季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凡走过场、冬季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的,将严肃问责和追究。

  4.突出重点,落实治理。重点是确保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煤矿:整顿关闭情况,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情况;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治理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改变工房用途)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建设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冒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各乡镇(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在2010年2月3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县冬季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咸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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