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咸丰县财政局咸财采计[2009]465号计划下达函要求,我中心受咸丰县水利水产局的委托,就"咸丰县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条件并有意投标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FZFCG-2009-83
二、项目名称:咸丰县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项目
三、项目内容:100级PE给水管DN20:94920m(1.6mpa)、DN25:61200m(1.6mpa)、DN32:74200m(1.6mpa)、DN40:4200m(1.6mpa)、DN50:28800m(1.6mpa)、DN63:6300m(1.25mpa)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365.17万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方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和信誉,业绩突出,重合同,守信用,并承担投标应履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镜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获得2009年恩施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核准市场准入备案的PE管材生产厂家。
(二)报名时须携带并密封(加盖骑缝章)如下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恩施州水利水产局市场准入备案表复印件。
(7)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8)产品执行标准证书复印件。
(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1)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证书复印件。
(12)计量合格证书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加盖鲜章。在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交以上(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可以用复印件外)所有资料的原件。电子扫描件不予认可。
七、报名时间:2009年12月30日起至2010年1月6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时、14:30-17:00时(北京时间)。
八、报名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楚蜀大道国税大楼十三楼)。
九、资格预审时间:2010年1月7日上午9:30(要求各投标商在2010年1月7日上午9:30以前提交相关资格预审文件,预审后退回原件)。
十、资格预审情况公告时间:2010年1月7日下午。
十一、发售标书时间:2010年1月8日(上班时间)。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十三、投标文件一正四副(要求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前递交。
十五、投标前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现金)。
十六、标书发售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楚蜀大道国税大楼十三楼)。
十七、开标时间:2010年1月29日上午9:30正。
十八、开标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楚蜀大道国税大楼十三楼)。
联系人:夏先生 吴女士
联系电话:0718-6891457 0718-6891075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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