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调司法警察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9-12-30 15:39:36   信息采集:dzzw  关注人数:

  为了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充实司法警察队伍,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及有关规定,经请示县委同意,面向全县公开选调4名司法警察。
 一、选调职位
 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4名,其中:男同志3名、女同志1名,全部为科办员职位。
 二、选调对象
 全县县、乡镇(区工委)党政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已经批准登记为公务员;
 4、科员、办事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县委管理的科级干部自愿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31日)。男同志身高在1.68以上,女同志身高在1.60米以上;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必须是称职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考:(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3)因违反计划生育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等被“一票否决”的;(4)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四、选调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司法警察,严格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核、确定人选、办理选调审批手续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是: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月6日至11日。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咸丰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电话:0718-6891860,0718-6891852。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咸丰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司法警察报名表》一式两份(可在咸丰公众信息网www.xianfeng.gov.cn下载);
 (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四张(其中两张贴报名登记表);
 (3)公务员身份的证明材料;
 (4)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科级干部需职务、职级任命文件复印件。
 2、资格审查。根据条件和职位要求进行审查,确认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
 3、组织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各占50%。笔试和面试均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集中组织实施。
 (1)笔试
2010年1月13日在县人民法院政治处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法警应具备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2)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根据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研究确定入围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照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参考人员达不到选调人数1:3的比例,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按总成绩不低于60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时间另行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水平。
 4、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人民法院组织考生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若有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考核。组织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核,深入了解选调对象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和工作实绩。
 6、确定人选及办理正式选调手续。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由相关部门办理正式选调手续。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由中共咸丰县纪委(县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等需要公开的内容,均在咸丰党建网“www.hbxfdj.com”和咸丰公众信息网“www.xianfeng.gov.cn”公布。在公开选拔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咸丰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司法警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咸丰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司法警察报名表

          咸丰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司法警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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