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地税局职工食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9-12-18 9:40:33   信息采集:dzzw  关注人数:

  依据咸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咸财采计[2009]320号)计划函要求,我中心受咸丰县地税局的委托,对该局职工食堂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XFZFCG2009-72

  二、项目名称:咸丰县地税局职工食堂建设

  三、项目内容:一栋三层框架结构职工食堂,总建筑面积757.51平方米,包括主体工程及装饰工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方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和信誉,业绩突出,重合同,守信用,并承担投标应履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报名时须携带并密封(加盖骑缝章)如下证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9)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和公司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0)项目经理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11)建筑企业的“五大员”证书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加盖鲜章;在资格预审时提交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

  六、报名时间

  2009年11月30日至2009年12月4日(上班时间)。

  七、报名地点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楚蜀大道国税大楼十三楼)。

  八、资格预审时间:2009年12月7日上午9:00时(要求各投标商在12月7日上午9:00时以前提交相关资格预审文件,预审后退回原件)。

  九、资格预审情况公告时间:2009年12月7日

  十、发售标书时间

  2009年12月7日-2009年12月9日(上班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伍佰元正。

  十二、现场踏勘时间

  2009年12月14日上午9:00时。

  十三、答疑时间

  2009年12月14日下午3:00时。

  十四、投标文件一正四副(要求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十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前递交。

  十六、投标前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现金)。

  十七、标书发售地点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楚蜀大道国税大楼十三楼)

  二十、开标时间

  2009年12月28日上午9:00时正。

  二十一、开标地点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楚蜀大道国税大楼十三楼)

  二十二、其他

  我中心于2009年11月11日发布的“咸丰县地税局职工食堂修建项目招标公告”、2009年11月17日发布“关于地税局职工食堂修建项目延期开标的公告”同时废止,以本招标公告为准。

  联系人:夏先生   吴女士

  联系电话:0718-6891457  0718-6891075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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