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6-9-28 10:10:07 关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的指示要求,为进一步拓宽政府采购范围,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公务用车保险。咸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在认真分析我县公务用车保险现状及相关保险公司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就我县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工作拟定以下工作方案: 
分步骤、分阶段逐步完成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工作。 
       1.深入了解掌握公务用车数量、所投保险公司及保险期限,为下一步研究制定采购计划提供数据。采购办近日将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各种方式统计目前我县公务用车的数量及每辆车投保的具体情况。并作一定的归类、对比、汇总。 
       2.对保险公司作深入的调查,在综合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推选出较有实力的三家保险公司作为以后邀请招标的邀请对象。 
       3.进行邀请招标,确定中标保险公司,尽快完成2006年车辆定点保险采购工作。 
       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手段,加强监督力度,确保定点保险工作顺利完成。 
       1.定点保险采购工作加强领导是关键,加大监督是保障,扩展思路是举措。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采购办紧紧围绕政府采购中心思路,创新工作模式,更新工作理念,提高服务意识,与时俱进,全方位深入学习研究保险,特别是车辆定点保险采购工作的新知识,同时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供应商的监督,把采购工作放置于“阳光”之下,确保定点保险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节约”。 
        2.深入分析,多头并进,统筹规划。我县车辆定点保险工作刚刚起步,许多准备工作和配套措施尚不完备,一些深层问题还有待解决。因此,在深入学习研究保险工作的理论和规则基础上,要进一步采取灵活的工作方式,多头并进。一方面要与保险公司保持紧密联系,了解最新保险动态;另一方面要稳步推进工作,力求圆满完成任务。 
        3.强化奖惩制度,确保定点采购工作落到实处。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工作落实是关键。虽然我县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艰巨,但这不能成为任何单位、任何个人规避的理由。为保证我县公务用车定点采购工作落到实处,采购办将向县委、县政府请示,制定出一套奖惩制度,并进一步在以后的工作中强化落实,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