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法庭房屋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7-23 15:22:11 关注:
依据咸丰县财政局咸财采计[2008]3号计划函要求,我中心受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该院机关审判大楼顶部及乡镇法庭维修项目拟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咸丰县具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XFZFCG2008-65。
二、采购项目名称:法院机关审判大楼顶部及尖山乡、甲马池镇、清坪镇、活龙乡四个乡镇人民法庭审判楼维修
三、采购内容:
1、院机关审判大楼顶部避雨工程,计防雨蓬376平方米(材料用不锈钢架和耐力板)地板砖226平方米。
2、尖山乡、甲马池镇、清坪镇、活龙乡四个人民法庭审判楼围墙长
3、四个法庭审判楼大门需建雨阳蓬计30平方米(材料用不锈钢架和钢化玻璃),四个车库卷帘门计42.5平方米。。
四、资质要求:
⑴投标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书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
⑵具备市政和建筑资质,项目经理资质。
⑶建筑企业的“五大员”证书。
(以上资质除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外,其他均为复印件)
五、供应商投标前必须向县采购中心提交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
六、售询价函时间:2008年7月23-28日(上班时间)。
七、发售地点:咸丰县楚蜀大道国税大楼十三楼。
八、开标时间:
九、开标地点:咸丰县楚蜀大道国税大楼十三楼。
十、售询价函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
联系电话: 0718—6891457 传 真: 0718—6891075
联 系 人: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