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关于协议供应商招标公告变更通知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4-15 16:35:12 关注:
各投标供应商:
我中心于2008年4月1号在咸丰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了“咸丰县关于办公设备等协议供应商”招标公告。现对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一、招标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质要求
㈡注册资质20万元及以上的县内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证照齐全、技术力量2-3人。在册职工6人以上,符合协议供应商准入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变更为:县内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证照齐全,技术力量2-3人,在册职工6人以上,符合协议供应商准入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招标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质要求
㈤在咸丰县城区内有独立的经营场所,独立银行账户和规范的财务管理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记录;
变更为:在咸丰县城区内有独立的经营场所,设有独立银行账户和依法纳税记录。
三、招标公告第四项购买标书时间:
变更为:2008年4月15日-4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招标公告第八项报名截止时间:
变更为:
特此通知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