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寨一男子为鸡毛蒜皮打伤他人赔偿18000元
作者:冯炎林 来源: 添加时间:2008-7-15 16:00:27 关注:



  7月15日,在犯罪嫌疑人袁某和受害人唐某的申请下,丁寨所民警主持调解了袁某故意伤害案。

  2008年5月27日,丁寨乡十字路村8组29岁村民袁某发现本组村民唐某在其养鸡场内,因以前唐某养的鸡曾到其养鸡场内觅食,袁某与唐某争执过,袁某便怀疑唐会对其养的鸡不利,就去问唐某,尔后双方开始互相辱骂,并打架互殴,袁某用石头将唐某的左手肱骨打伤。后经法医鉴定,唐所受伤为轻伤。

  事后,袁某既后悔又心疼,后悔的是一时冲动为了点"鸡毛蒜皮"耽搁了生意,心疼的是18000元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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