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保护二仙岩湿地
作者: 来源:恩施日报 添加时间:2008-3-19 9:50:40 关注:
提示:《关于制订地方法规保护咸丰二仙岩湿地的建议》,是屈炳桥、邹玉萍、赵重文等委员在州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的提案。该提案说,2006年6月23日至25日,国家林业局组织林学、地质、湿地、旅游、法律、人文、管理等领域的国内知名专家,对咸丰二仙岩湿地进行了实地考察。专家组认证,二仙岩湿地属沼泽湿地和湖泊湿地的结合类型,是较为显著的亚热带亚高山草甸沼泽湿地,可填补全国湿地类型保护空白,在地球同纬度地区具有稀有性和独特性,具有很高的保护价值。该提案建议:结合旅游业发展规划,将二仙岩湿地这一稀有资源列为景点;起草保护二仙岩湿地的地方性法规,以填补该项空白,永续开发利用;打通咸丰大路坝至二仙岩的公路,将小南海地震遗址和二仙岩湿地与重庆黔江区连成一线。咸丰县人民政府为此作出了如下答复。
咸丰县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有国家森林公园坪坝营、省级风景名胜区唐崖河,有全国保存最完好的地震遗址汪大海、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唐崖土司城遗址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星斗山,有填补全国湿地类型保护空白、在地球同纬度地区具有稀有性和独特性的二仙岩湿地,以及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等。
1999年以来,我县多次组织专班对全县旅游资源进行了全面调查,确定了我县旅游保护开发八大重点景区,即坪坝营生态旅游区、龙家界至官坝土(家)苗风情大观园、唐崖土司城民俗文化村、唐崖河风景名胜区、黄金洞地下迷宫、汪大海地震遗址观赏区、咸丰红色旅游区、二仙岩高山湖岛度假区等,按照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在我县的“十五”和“十一五”旅游规划中,都将二仙岩湿地确定成为了我县旅游开发的重点景区。受地方财力所限,我县对景区的开发实行以点带面的开发模式,先期开发了坪坝营生态旅游区。目前,我们在积极向上申报项目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对外招商,力争尽快建成二仙岩湿地公园。
二仙岩湿地位于咸丰县西北部活龙坪乡境内,经专家认定,二仙岩湿地属于具有较为显著的“泥炭累积的中亚热带亚高山草甸沼泽湿地”,湿地内各类湖泊众多,水网密集,植被丰茂,栖息着众多珍稀野生动物植物,现已初步查明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0余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余种,是湿地生物多样性的典型代表,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和科考价值。为切实保护好二仙岩湿地这一珍贵资源,咸丰县委、县政府将二仙岩湿地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立了将二仙岩湿地建成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目标,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二仙岩湿地得到了有效保护。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二仙岩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林业的副县长任组长,林业、财政、发改、国土、环保、水利、旅游、农业、建设、公安、招商、法制办等部门以及活龙坪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湿地资源保护和项目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项目申报、湿地清理保护、综合整治等3个工作专班,项目申报工作专班负责准备《科考报告》、《总体规划》、光碟影集等申报材料,先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清理保护工作专班负责对现有湿地进行抢救性保护,划定保护范围、搞好退耕还湿、严防人畜破坏等;综合整治工作专班负责查处毁林开荒案件及处理停止商业开发后的相关遗留问题。同时,设立了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以加强对二仙岩湿地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及湿地资源的保护。设立咸丰县二仙岩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定编6人。2007年5月,咸丰县二仙岩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更名为咸丰县二仙岩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定编10人,为隶属于县林业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不断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2003年6月,咸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二仙岩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72平方公里;2004年3月,州人民政府批准二仙岩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州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调整为101063亩。自建立二仙岩湿地自然保护区以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使二仙岩湿地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2006年,为进一步加大二仙岩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力度,我县启动了二仙岩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项目申报工作,先后完成了《二仙岩湿地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报告》、《二仙岩湿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等项目文件的编制工作。目前,项目已呈报省林业局进行评审。
切实加强湿地保护。加强宣传教育,在2005年“世界湿地日”到来之际,县林业局在全县组织开展了以“保护地球之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制作了湿地保护专题片在县电视台播出,并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宣传车、张贴通告、刷写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加强湿地保护的紧迫感和重要性,让民众了解湿地、认识湿地,并参与到保护湿地的行动中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2006年9月,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二仙岩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的通告》,为规范二仙岩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行为奠定了法律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