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12-4 14:46:50 关注:



  (通讯员熊国君)今年以来,县工商局进一步加大了红盾护农行动,成效显著。截止11月25日,该局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12次,检查化肥、种子、农药、农膜等农资经营户1328余户次,没收不合格化肥11余吨,取缔无照经营4户,查扣种子68公斤;开展定向检测一次抽取样品5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接受农民农资消费投诉15件,及时处理15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3万余元,查处农资质量案件14件。
  为进一步加强红盾护农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工商局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配合,制定了深化“红盾护农”工作的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措施和目标,实施了农资经营主体分类监管,继续深入推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同时加强与涉农监管职能部门的配合,执行了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留样备案存查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农资经营主体的清理规范和农资商品的质量抽检,强化了对涉农案件的查处、曝光,“红盾护农”工作力度大,成绩明显。各工商分局(所)所在集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引导农民群众正确识别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发现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及时投诉举报。
  该局以保护广大农民利益为出发点,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经营农资产品非法行为,杜绝假冒伪查劣农资产品流入市场,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利益。以涉农商品为重点,以小春农资商品和大春期间为中心,集中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种子、农药、农膜、农机具等涉及农民根本利益的违法行为;认真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把不合格农资产品及时清除市场;强化粮食、白术、生猪等重要商品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继续推行“三制经营”制度,推行责任制经营、承诺制经营、公示制经营;推行农资“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根据市场主体资格、经济实力、商品信用、守法程度、合同履约率、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指标的综合情况,对县内的农资经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进行信息采集,对农资企业摸底调查收集的情况实行分类处理,以A、B、C、D四级标准对其进行划分,并实施信息披露制度,公开企业身份记录,公开违法行为记录,公示典型违法案例。

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正在现场检查农资商品

  该局积极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结合年度年检、验照工作,开展了农资经营主体的清理,特别是对种子、化肥等春耕销售高峰的经营户逐户的清查,全县存活种子经营企业119户、个体户192户;化肥连锁经营企业3户、个体户258户;粮食经营企业8户,个体户79户。共清理整治农产品经营1238户次,无证无照经营85户,前置许可过期的13户,发放农资宣传资料1200余份。
  该局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等五种国家禁用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的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虚假标识、标识不清、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傍名牌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扎实推进“红盾护农”行动向纵深发展。
  为了严把市场准入关,该局还加大对农资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认真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对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并对外公告;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建立健全农资经营者经济户口及市场巡查监管资料,实施动态监管,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同时,该局还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解决农资消费投诉。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工商所、“一会两站”和红盾护农联络员的作用,及时依法解决农村消费纠纷,促进和谐消费,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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