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法院获全省司法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作者:胡伟 来源:本网 添加时间:2006-11-2 9:22:05 关注:



        本网讯(通讯员胡伟)11月1日,咸丰县人民法从省高院捧回了“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匾牌,这是该院继今年8月份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为了使司法调解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该院党组制定了明确的司法调解工作目标,即人民法庭民事诉讼调解结案率力争达到70%以上,民一庭和民二庭调解率力争达到5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力争达到40%;执行案件自动履行和执行和解率人民法庭力争达到90%以上,执行庭力争达到70%,并将司法调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开展司法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调解能手评比活动。
        通过全院干警的努力实践,该院司法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调解率呈逐年上升的良好态势。2004年受理民商事案件668件,审结654件,其中调解447件,调解率为68.3%;2005年受理民商事案件592件,审结581件,其中调解398件,调解率为68.5%;2006年1-10月受理民商事案件569件,审结475件,其中调解335件,调解率达到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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