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39个文明单位对口援建39个文化中心户
作者:姚金阶 来源:本网 添加时间:2006-11-13 9:36:11 关注:
本报讯(记者姚金阶)11月9日,咸丰县移动公司负责人段红莲将价值5000元的10台移动“村村通”家话送到县委宣传部,以解决首批“文化中心户”示范点的通讯问题。这是该县开展“城乡文明手拉手,共同创建文化中心户”后出现的新景象。
为全面加强农村文化设施、文化队伍、文化活动建设,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该县决定由39个省、州文明单位对口帮扶建立39个文化中心户,达到“十有”,即:有书柜,有1000册以上图书,其中适用农业科技图书占55%以上,有5种以上报刊,其中农业科技报刊有1—2份,有1—2种文体科普活动器材,有活动场地,有广播电视,有电话,有影碟机,有黑板报等。年终时,将这项活动作为各级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考核验收各级文明单位的依据,从而把“文化中心户”建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阵地,建成传播科技文化知识和现代文明的重要阵地。
该县要求,文化、科技部门要及时向“文化中心户”传递文化、科技信息,物流商品信息,提供文化科技书刊、资料、影碟等;共青团、妇联要在依托农村文化阵地,在农村青年、妇女中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农业科技部门要在开展经常性的科技培训和科技咨询活动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目前,县农业局等单位已按照“政治思想素质好、热心公益事业、乐于服务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文化感召力;居住条件好,房屋场地比较宽敞且居住于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经济实力好,有收入稳定的经营项目”的要求,选出了39个文化中心户,并分别送去了相关书籍与碟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