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9-8 10:31:18 关注:



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创造公平竞争,择优选人用人的环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到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计划
  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岗位2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等条件;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72年9月31日以后出生),从事医疗卫生工作5年以上;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文字、表格处理,能熟练运用网络进行数据传输。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2、近三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中有一次不合格的;
  4、通过公开选调到新的单位工作未满三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组织报名
  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填写《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从事医疗卫生工作5年以上的履历证明,于2008年9月24日至9月26日下午5:30时到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报名,联系电话:6833272。
  (二)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由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县医保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颁发准考证。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总数未达到3人,则取消此次选调。
  四、选调办法
  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由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100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08年10月8日在县医保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08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1: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成绩100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分。
  2、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1:3比例划线,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人数达不到选调岗位计划2:6比例的,则相应减少选调计划,即笔试人数为3至5人的,按1名选调计划组织实施。笔试人数为2人以下的,则取消此次选调。
  3、面试组织:由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县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4、面试内容:主要测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业务技能等。
  5、面试的时间:2008年10月10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考核对象,由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考核。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调人选,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人事、劳动、监察部门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
  八、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通过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统一办理调配手续,用人单位按照国办发[2005]35号文件与被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人事部门实行合同鉴证。
  下载:《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

  咸丰县人事局 咸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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