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交通局 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8-5 15:02:09 关注:



  一、咸丰县头桩坝至阮塘河公路路面工程全长15公里,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交通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构成,由咸丰县交通局负责建设,须在2008年全面竣工。本项目路基工程已完成,现对本项目的施工任务向国内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该项目投资计划安排为:中标人须垫资完成建设任务,待投资计划下达后再进行支付。
  三、该公路起于高乐山镇头桩坝,止于阮塘河,起止桩号为K0+000-k15+000,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5米,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路面工程、边沟、硬路肩及安保工程等,建设工期为130天。 
  四、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持企业法人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施工资质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质原件到咸丰县交通局三楼路网办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 8 月 6 日至2008年 8 月 8 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五、投标申请人于同一时间、地点带人民币2000元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车辆由投标人自备)。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08年8 月12 日9:30时前(北京时间),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和投标文件一并送至咸丰县交通局五楼会议室(原老法院),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定于2008年 8 月12 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咸丰县交通局五楼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法人或委派授权代理人按时出席。

 
 
  招标人:咸丰县交通局            
  地  址:咸丰县交通局                  
  传真电话:0718-6821757                       
  联系人:国中权   15327003396          0718-6821453(办)
            王玉梅    6911592                 0718-6821545(办)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