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8-15 9:35:32 关注:
近日,县物价局、县财政局联合发文(咸财办发[2008]218号),公布了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此次公布的内容涉及公安、教育、城建、环保、农业、房地产、卫生、水利、人事等25个部门87个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文件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均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改变收费对象。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实行亮证收费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