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9届奥运会期间进京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7-14 18:04:50 关注: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国家环保部《关于第29届奥运会期间进京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奥运会举办期间对全国进京机动车实施统一环保标志管理,凡没有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禁止进京。
凡在2008年7月1日至9月20日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的机动车,需要办理环保合格标志的请与州环保局污控科联系。
联系人:李小波
电话:139868467578239173
咸丰县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