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丰县纪委关于开展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7-1 16:35:24 关注:



  中共咸丰县纪委

  关于开展"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区)纪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纪委派驻各纪委、纪检组:

  今年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中央纪委、省纪委先后发出通知,就举办纪念恢复重建活动作出了安排。州委决定在全州开展"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征文主题。紧紧围绕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的重大历史意义,围绕邓小平反腐倡廉理论、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围绕改革开放3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历史意义、发展历程、重要成果和基本经验,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加强反倡廉建设的关系,围绕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等重大主题,进一步认清当前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明确今后反腐倡廉发展的方向,更好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

  二、确保质量数量。要在认真回顾各地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的实践历程,全面总结反腐倡廉建设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确立征文题目,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到人,组织撰写论文。征文要力求主题突出,观点正确,结构严谨,论证充分,资料翔实,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理论性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征文必须原创,且没发表过,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各乡镇(区)、县直机关工委、县直各单位至少提供1篇、县委党校提供2-3篇征文,并于8月5日前报送县纪委宣传(调研法规)教育室(电子信箱:xfjwxjs@163.com联系电话:6890652)。

  三、征文评选工作由州纪委具体组织,入选的征文编入相关论文集,优秀文章将被确定参加省研讨会征文。对入选的论文县里将对作者进行奖励。

  中共咸丰县纪委

  200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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