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国有房屋(门面)招租公告 第 七 号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6-6 15:28:05 关注:
咸丰县国有房屋(门面)招租公告
第 七 号
经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我中心对观音桥集贸市场D栋一楼23间闲置门面(仓库)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门面设施齐全,水电到门口,门窗完好,上下两层。
二、招租对象: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租赁期限为一年。
四、经营范围为水果,其中16-23号可以作为仓库使用。
五、报名时间:
六、报名地点:楚蜀大道国税大楼11楼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七、竞价时间、地点:参与竞价者于
八、网上查询:咸丰公众信息网
九、咨询电话:0718-6891803(办)。
咸丰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二OO八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