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城乡低保举报制度的通知
作者: 来源:县民政局 添加时间:2008-6-4 10:36:37 关注:
关于设立城乡低保举报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我县低保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工作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增加民政工作社会透明度,县民政局决定设立城乡低保举报制度:
1、举报内容:城乡低保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家庭成员、家庭经济情况的详细资料。
2、举报方法:一是通过咸丰县网“政民互动”栏目举报;二是通过电话投诉,举报电话6835921;三是通过电子邮箱举报,邮箱地址tangyu_xf@163.com;四是民政局大门口设有举报信箱,举报人可写出材料投放到信箱。
3、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也可实名举报,我局严格保密举报人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