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6-3 9:20:06 关注:



各相关单位:

  一年一度的高考取将来临,为保证考生在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特作如下通知:

  1、在高考期间(5月20日~6月8日),辖区内建筑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禁止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特别是距离学习100米范围的建筑施工作业要加强管理。其中在高考日(6月7日~8日),位于各考点附近的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停止施工,其他施工地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夜间施工。

  2、禁止边界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营业。虽达到国家标准,但对学生学习、休息有干扰的娱乐场所,在高考期间必须停止夜间营业,防止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的噪声扰民。

  3、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居委会等要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或其他噪声的扩音设备。

  4、严格控制机动车喇叭噪声扰民。夜间不得在居民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和室内装潢。

  在高考期间(6月2日~6月8日)我局将组织人员加强对各建筑施工单位、娱乐场所的其它可能产生噪声污染场所的昼夜检查,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对高考期间产生的环境噪声超标和扰民活动进行监督:对于群众举报和现场查处的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处罚。让全社会共同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举报电话:6833300

  二OO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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