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单位公示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6-12 8:53:28 关注:



  
  县政府决定对我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按照评选程序,并对涉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内容进行核实,初步拟定尖山乡、朝阳寺镇、清坪镇、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5个单位作为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候选先进单位,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书面反映。公示时间为3天,从2008年6月11日至6月13日。
  联系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8-68346886821455
  地址:县卫生局大院内
  邮编:4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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