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新闻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6-10 10:43:49 关注:
县人事局县委宣传部
关于县新闻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县人事局、县委宣传部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公开选调3名新闻工作者到县新闻中心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计划3人。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等条件;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及以下(即1973年6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2、近三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中有一次不合格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组织报名
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于2008年6月18日至6月19日下午5:30时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6822269。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由县人事局、县委宣传部、县编办、县监察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颁发准考证。
四、选调办法
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由县人事局、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县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所报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100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08年6月24日在县委宣传部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08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成绩100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分。
2、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专业岗位录取数1:3比例分别划线,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3、面试组织:由县人事局、县委宣传部组织,县监察部门负责监督。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4、面试内容:主要测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业务技能等。
5、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以递补。
六、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考核对象,由县人事局、县委宣传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调对象,并向社会进行以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人事、宣传、监察部门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
八、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通过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统一办理调配手续,用人单位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与被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人事部门实行合同签证。
九、工作纪律
(一)公开选调工作原则性强,影响面大,必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选调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和监督。
(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对在选调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和考试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实施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咸丰县人事局
中共咸丰县委宣传部
2008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