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丰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中共咸丰县委办公室 添加时间:2008-5-23 15:46:38 关注:



中共咸丰县委办公室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做好

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

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大路坝区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请中央组织部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518日,中央组织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省委、州委组织部也先后对此项工作提出了要求,县委组织部已通过《咸丰党建网》、《中国咸丰信息网》、《咸丰新闻网》将中央组织部通知(组电明字[2008] 24)及州委组织部传真进行了转发,现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及时将中央组织部通知及相关精神宣传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基层党员,充分尊重和鼓励广大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认真做好“特殊党费”上交工作。

2、从今天起至52512点前,每半天向县委组织部组织科上报一次“特殊党费”交纳情况。

 

 

中共咸丰县委办公室

200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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