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公告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5-19 10:43:36 关注:



    为表达全县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根据国务院关于确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的公告,县人民政府决定,在此期间,全县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县人民停止工作默哀3分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组织集中哀悼活动,届时所有汽车、船舶停运鸣笛。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电报

通               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7号),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船舶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请你们接此通知后,立即将有关要求落实到所有基层单位。要按照国旗法的规定进行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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