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关于县城区公交车客运价格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4-9 9:56:43 关注:



  为加强县城区公共交通客运管理,规范公交车价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现将我县县城区公共交通车客运价格公告如下:
      一、县城区公交车客运价格为1.00元/人.次,不限乘车距离。
      二、县城区公交车运行范围包括两条线路,第一条线路始发白水坝工业园区,经杨泗坝、二道河、十字街、民族宫、瓦场坝、盐库路、国税大楼、县一中至太坪沟桥头返回。返回路段经大坝车站、瓦场坝、武粮路口、县农行、南门至始发白水坝工业园区。第二条线路始发晨光小区,经二道河、南门、十字街、楚蜀大道至凉水井,原路返回。
      三、以上县城区公交车客运价格从2008年4月15日起执行。
      广大人民群众对该价格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电话或书面向县物价局反映。

  联系电话:(0718)6822135。

               咸丰县物价局
               200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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