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城市公交经营主体结果公示
作者: 来源:咸丰县交通局 添加时间:2008-2-21 10:19:36 关注:



2008年元月8-10日,按照县人民政府第10 次常务会议要求,在县纪委全程监督下,由县政府办、县建设局、县交通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考察专班,根据《咸丰县发展城市公交信息公告》和《咸丰县城市公交客运经营主体考察细则》的相关内容,从经营能力、运输服务、管理能力、安全管理、应急保障、劳动保障、其他等七个方面制定了《咸丰县城市公交客运经营主体考察评分表》。分别对20071120日提交正式申报材料的四家单位和个人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分,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提问、申报资料评比形成了公平、公正、客观的《咸丰县城市公交经营主体考察报告》,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确定我县城市公交经营主体为:咸丰县安捷城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田维林。现特予公告。

 

 

 

 

 

                          咸丰县交通局

                      OO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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