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2008年公开招聘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12-3 14:37:41 关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8]60号)和恩公消[2008]10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再就业扶持政策,做好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按照2008年目标责任制要求,为了整合我县消防灭火救援、矿山救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组建应急救援队,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应急救援队员20名,其中:文秘1名,法律工作者1名,图纸审查员1名,驾驶员2名,其他队员1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文秘岗位:咸丰县非农户籍的下岗失业人员或复员退伍军人及大专毕业生,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35周岁,计算机操作熟练者。

  2、法律工作者岗位:咸丰县非农户籍的下岗失业人员或复员退伍军人及大专毕业生,具有法律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5周岁,计算机操作熟练者。

  3、图纸审查员岗位:咸丰县非农户籍的下岗失业人员或复员退伍军人及大中专毕业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会识图、绘图,年龄18-35周岁,计算机操作熟练者。

  4、驾驶员岗位:咸丰县非农户籍的复员退伍军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三年以上驾驶经验,年龄18-30周岁者。

  5、其他队员岗位:咸丰县非农户籍的复员退伍军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0周岁者。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适应岗位要求。

  三、录用待遇

  录用人员岗位补贴450元/月,另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后给予适当补助,享受养老保险(按社平工资再就业经费缴纳20%,本人缴纳8%)、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四、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考(笔试、面试),择优录用。笔试成绩100分按50%比例计入总分,笔试结束文秘岗位、法律工作者岗位、图纸审查员岗位按岗位1比3差额进入面试,面试成绩100分按50%比例计入总分;驾驶员岗位按岗位1比2差额进入面试,面试成绩100分按50%比例计入总分;其他队员按岗位1比1.5差额进入面试,面试成绩100分按50%比例计入总分。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必须资料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08年12月4日-2008年12月11日下午5:30分止

  (二)报名地点:咸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三)必须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员退伍军人的《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登记照4张。

  六、招考事项

  1、报名后经审查合格,12月15日发放《准考证》;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08年12月16日(星期二),咸丰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3、笔试内容:主要测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语文基础知识、县情、时事政治和相关专业知识。文秘、法律、图纸审查岗位加考计算机操作;

  4、笔试时凭《准考证》入场。

  5、面试时间及地点:2008年12月18日(星期四),咸丰县公安消防大队;

  6、面试内容:主要测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基础知识等。面试方法采取自传答题、必答题、考官提问答题进行。驾驶员岗位加考车辆驾驶操作和体能测试;其他队员岗位加考体能测试。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8-6831526

  联系人:章仕泽陈晓红

  八、组织领导

  成立"咸丰县2008年公开招聘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单艳平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胜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唐绍安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劳动就业管理局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绍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张远生、饶红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聘事宜。

  咸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八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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