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环保局关于开展服务承诺公开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7-7-6 16:15:38 关注:
咸环文〔2007 〕50号
关于开展服务承诺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站、队:
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承诺公开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函[2007]3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现将服务承诺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的对象:各股(室)、站、队。
二、公开内容:环保局具有的审批、审核、核准、收费等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排污费征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咸丰县环保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附件一)、《委托监测程序》(附件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附件三)、《排污费征收》(附件四)及《监测费征收标准》(附件五)。
三、公开方式:一是以文件形式发文到各股(室)、站、队;二是在咸丰县政府电子政务网上予以公开;三是在咸丰县环保局网站上予以公开;四是本局院内设置公示栏予以公开。
四、工作要求
各股(室)、站、队要严格按照我局服务职能、审批权限及工作程序,秉公办事,热情接待,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环境纠纷和办理相关证件等事项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不严格执法、工作不力等有损部门形象的环保干部,我局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 1、《咸丰县环保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2、《委托监测程序》
4、《排污费征收》
二〇〇七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 承诺 公开 通知
咸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7年7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