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服务承诺公开栏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7-7-11 9:05:11 关注:



 

责任领导

局长:杨权

办公电话

682295213972411625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服务价格监审证》核发

经办人员

陈文楠

 

 

682213513907266233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

标准

 

 

 

 

1、合法有效的批准收费的文件;2、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3、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执行的文件;4、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按要求逐项填写内容→申领单位将加盖印章并经主管部门确认的申请表送物价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须报财政部门审核盖章)→物价部门对申请表及批准的收费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核准发证。

/套(含正本、副本)

工本费50

鄂价费

[2006]167

自收到申请表后15日内核准发证或作出不得收费的决定(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服务价格监审证》年度审验

经办人员

陈文楠

联系电话

682213513907266233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收费

依据

办结

时限

1、《收费许可证》或《服务价格监审证》正、副本;2、收费情况明细表;3、单位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总账与明细账;4、收费票据存根;5、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下发年度审验通知→收费单位报送年度审验材料→审核收费执行情况→办理年度审验手续。

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费按审验单位上年收费收入总额的0.4%收取;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收费、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收费、民政部门所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交通部门的公路养路费、环保部门的排污费等收取50元审验费。②服务价格监审年度审验费按审验单位上年收费收入总额的0.30.5%收取。

鄂价费

[2006]167号、鄂价费

[2007]1

7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核定短期培训班收费标准

经办人员

陈文楠

联系电话

682213513907266233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办结时限

1、举办短期培训班的授权或批准文件; 2、核定短期培训班收费标准的申请;3、办班费用的构成资料;4、师资培训力量或受委托培训机构的资质文件;5、其它需要的材料。

办班机构向县物价局申报→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审核报分管物价工作的县政府领导审批批复申报单位是否执行。

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

四、制定、调整商品(服务)价格

经办人员

皮忠明

联系电话

682213513387699485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办结时限

1、申请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2、申请调整、制定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3、建议制定价格(标准)的依据和理由;4、建议价格(标准)与现行价格(标准)相比较的收益情况;5、建议制定的价格对相关行业及消费者的影响;6、申请单位近三年经营状况、成本变化、财务决算报表;7、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进行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调查→进行成本监审→提出初步制定或调整价格(标准)方案→对初步方案进行集体审议→作出制定、调整商品(服务)价格的决策→出台价格政策。

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的制定和调整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组织听证。

①不需要听证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节假日顺延)。②需要听证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

 

五、价格鉴证、价格认证、价格评估

经办人员

唐文武

联系电话

682214513402711738

委托提

供材料

办理

流程

收费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

依据

办结

时限

①价格鉴证的理由和要求②价格行为人的有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③鉴证事项的行为和情景描述④鉴证事项涉及物品的品名、牌号、规格、种类、数量、生产成本以及购进价格等资料⑤物品被使用、损坏程度的记录,重要的物品应当附照片⑥鉴证事项的地域范围和有效日期⑦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委托方自愿委托→受理委托,填写受理通知书现场勘验→市场调查和询价→测算审定→出具鉴证结论书。

(一)价格鉴证费

实行差额累进制,最低收费200/,破产企业减半收取

鄂价费[2003]166号、鄂财函[2003]181

刑事、行政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在接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期限;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一般事故3个工作日,重大事故5个工作日,特大事故7个工作日,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期限;其它价格认证、鉴证等服务,按约定期限办结。

1万元以下

/

200500

1万元—10万元

/

认证额的2%

10万元—100万元

/

认证额的1.5%

100万元—1000万元

/

认证额的1%

1000万元以

/

认证额的0.6%

(二)对调定价费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起点收费10000/次)

/

年收入增加额的0.4%2%计收

(三)价格纠纷鉴定、仲裁费(最低收费500/件)

/

按价格纠纷总金额的0.4-2%计收

(四)参与价格公证(收费起点200/件)

/

按公证总金额的1%5%计收

(五)非国家管理商品价格认证及新产品价格认证(收费起点200/件)

/

按产品价值总金额0.4%2%计收

(六)、公物、罚没物、无主物、抵债物及拍卖物底价评估

 

参照(一)价格鉴证费标准执行

(七)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

实行差额累进制,最低收费5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1万元以下(含1万元)

/

5%

1万元—3万元(含3万元)

/

4%

3万元—6万元(含6万元)

/

3%

6元以上

/

2%

(八)担任常年价格顾问

 

收费起点10000/

小企业

/

10000

中型企业

/

20000

大企业

/

50000

特大企业

/

200000

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6822020    县政府督查室:682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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