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关于召开调整县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7-7-4 8:37:28 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经县自来水公司申请,县人民政府和恩施州物价局同意,决定召开调整县城区自来水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咸丰县城,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内容:县城区自来水供应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及调整方案。
四、听证代表及组成 :正式听证代表23人,其中县城区居民代表5人,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工业企业、建筑企业、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代表5人,行政事业单位代表3人,政府相关部门代表5人,中介组织代表1人。
五、代表产生办法:政府部门代表、中介组织代表由相关部门推荐产生,其他代表实行自愿报名、随机抽取产生。
请自愿参加听证的各界人士,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于2007年7月17日前到县物价局办公室报名。确定为听证会正式代表的人员,必须按要求亲自参加听证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如实反映社会各界的意见,确保听证会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咸丰县物价局
2007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