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金代发点变更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7-6-29 16:52:27 关注:
由于原养老金代发点代发协议到期,加之原代发点营业场所有限,现将高乐山镇辖区内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代发点改到咸丰县农行,现将养老金代发点变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从县邮政局代发点转到县农行代发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退休证、待遇证、原邮政局代发存折,到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领取新存折,同时一并办理2007年度企业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年检手续。
二、到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领取农行养老金代发存折的时间如下:
2007年7月2日,星期一,城东社区辖区内的企业离退休人员。
2007年7月3日,星期二,城南社区辖区内的企业离退休人员。
2007年7月4日,星期三,城中社区辖区内的企业离退休人员。
20 07年7月5日,星期四,城北社区辖区内的企业离退休人员。
2007年7月6日,星期五,城西社区辖区内的企业离退休人员。
三、此次没有更改养老金代发点的其它企业离退休人员(包括遗属抚恤人员)2007年度待遇领取资格年检手续于2007年8月集中进行。
特此通知
咸丰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