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7-6-25 17:09:15 关注: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西部开发办公室
关于2007年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公告
为满足西部地区对高层次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培养的需求,更好地促进东西部交流与合作,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与浙江大学共同举办了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现将2007年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学制
(一)招生条件
1、全县在编科级以上公务员;
2、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 1日),年龄、性别不限。
(二)学制
学制 2至4年。非全脱产学习,学校半年集中授课一个月左右。学员完成全部培养环节,经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表决通过后,颁发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1、本县考生6月29日前向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预报名,县委组织部6月30日前将报名资料上报州西部开发办公室(发改委)。预报名需填报和提供相关材料,请到报名处咨询。预报名的人员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西部开发办公室资格审查后,州西部开发办公室通知初选通过的考生和相关事项。
2、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在正式报名前与初选通过的考生联系,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后,参加全国联考。浙江大学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全国联考上线分数线。上线考生经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及复试后,择优录取。
3、2007年考试科目、联考辅导资料、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请查看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网站(http://grs.zju.edu.cn/xueweiban)。正式报名方法请于7月10日前后查询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
三、学习费用
1、每位录取学员须交纳学费、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共计3.3万元,其中,国务院西部开发办补助1.1万元/人,浙江大学补助1.1万元/人,考生自负1.1万元/人。
2、学员学习期间,编制、职级、工资待遇保持不变。取得学位后回本州工作的人员,由州、县视情况分别从人才经费中给予适当补助。
联系人: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安铭
联系电话:6823201,13093241272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西部开发办公室
2007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