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计生局关于在惠州异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通知
作者: 来源:咸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添加时间:2007-6-20 10:24:38 关注:
咸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在咸丰县人民政府驻惠州外出务工就业维权服务工作站异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
通 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切实为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尽可能提供便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服务,现就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在咸丰县人民政府驻惠州外出务工就业维权服务工作站异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凡我县外出在惠州及周边地区务工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育龄人员可持下列材料异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本人近期一寸登记照片2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已婚育龄妇女应提供现居住地乡镇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近期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4、经工作站核查其婚、育情况清楚、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人员即可就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证地点:惠州陈江车站内
联系电话:07523173110
联系人:张仕泽(工作站站长)
特此通知
咸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