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关于规范城区集贸市场的通告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7-5-15 8:07:47 关注:



       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规范市场经营,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搬迁徐家坝市场,启用观音桥、二道河集贸市场公告的要求,从2007年6月1日起封闭徐家坝集贸市场,禁止任何蔬菜、肉类、水产类、禽类、干鲜品、卤制品等农副产品的交易。
       二、从2007年6月1日起取缔南门、二道河、小河坝沿街临时集贸市场,南门、二道河临时集贸市场迁入新建的二道河集贸市场内;小河坝路口的早市交易迁至观音桥集贸市场指定的交易地点。
       三、凡在徐家坝集贸市场、南门、二道河、小河坝沿街临时集贸市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停止经营交易行为。对不按规定时间停止经营交易的,依法予以取缔。
 


咸丰县工商局
咸丰县建设局
咸丰县公安局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一日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